律师解析:根据法律规定,电动车在电梯内行驶属于违规行为。 同时,在高楼住宅类建筑物的公共门厅、疏散通道、楼梯区间以及安全出口等地方,停车或进行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样属被禁范畴之内。 法律依据: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。电动自行车存放、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,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;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,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