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解析:深圳市户籍办理资格标准如下所示: 1.符合高层次人才类别的申请人; 2.拥有海外留学经历的申请人; 3.全日制专科毕业,且年龄不超过35岁的申请人; 全日制本科毕业,年龄不超过45岁的申请人; 4.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,且年龄不超过50岁,同时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的申请人; 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,年龄不超过45岁,同样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的申请人; 5.持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,且年龄未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; 持有紧缺技师职业资格证书,年龄未超过40周岁,并在社保缴纳领域累计三年以上的申请人; 持有紧缺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,年龄未超过35周岁,且在社保缴纳领域累计三年以上的申请人; 6.受到深圳市政府表彰,年龄未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。 法律依据:《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,领取迁移证件,注销户口。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,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,学校的录取证明,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,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。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,必须经过常住地县、市、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。 |